IFRS S3暫緩:ISSB採實務指引接軌自然議題
- Tino Chen
- 4月24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6年4月在北京舉行的理事會會議中,正式針對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如何整合至IFRS永續準則進行決議。
IFRS自然揭露路徑定案:以實務指引銜接TNFD框架
以「實務指引」形式發布
ISSB決定參考TNFD的架構與建議,以「IFRS 實務指引」(IFRS Practice Statement)的形式提出自然相關揭露要求,而非直接修訂現有準則。
補充現行準則
實務指引將作為IFRS S1(一般要求)與 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的補充指引,在不改變既有準則要求的前提下,說明企業應如何針對自然相關風險進行揭露。
降低過渡干擾
透過發布實務指引而非強制標準的形式,能有效緩解企業在導入IFRS S1 與 S2期間的合規壓力,確保永續資訊揭露制度的穩定銜接。
自然議題並非選擇性揭露
ISSB主席Emmanuel Faber強調強調現行IFRS S1的規定,企業已經有義務揭露所有影響公司發展前景的重大永續相關風險資訊,其中就已經包含自然相關資訊,實務指引的作用是引導企業如何正確揭露。
關鍵時程
ISSB預計於2026年10月發布徵求意見稿,邀請各界針對此實務指引的形式與內容提供回饋。
對企業的影響分析
明確化揭露要求
過去企業在執行IFRS S1時,對於如何具體揭露自然相關風險可能感到模糊,此實務指引將提供具體的執行指引,幫助企業更精確地符合現有準則的要求。
提前準備TNFD銜接
由於ISSB明確表示會參考TNFD架構,目前已採用TNFD報告的企業,未來在銜接ISSB的自然揭露規範時將具備優勢。
內部風險評估升級
企業必須將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如:生物多樣性、水資源等)正式納入重大性評估流程中,這意味著企業需要建立相關數據收集與分析能力,以評估這些因素如何影響公司的長期財務前景。
投資者溝通壓力增加
ISSB的目標是提供有助投資者決策的一致框架,隨著自然揭露更具結構性,企業將面臨投資者更嚴格的監督,要求其量化自然環境對營運韌性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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